Sunday, February 7, 2010

据说

今天无意间看到一篇报道:

“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发现,

爱情的保存期限,

最长不会超过30个月;

也就是说,

一对情侣大约交往两年半左右,

便不会再产生脸红心跳的恋爱感觉。

通常这个时候,

情侣最容易闹分手。”

然后自己衰多手拿给bibi看,

结果。。。

这篇报道让bibi贬的一文不值~

他说:“我们在一起都超过30个月很久了啦!”

我表面是没什么反应,

可这话让我甜在心头~

甜了很久。。。

真的很甜。。。

爱你,bibi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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